说着,陈昕从自己的包里掏出一个白色封皮的本子,丢给了秦朝。
这扔的歪歪斜斜的,差点飞到那坐在前排的劳伦斯·张那去。
幸好秦朝精通意念能力,他一伸手,那本子就小小地拐了个弯,飞到了他手中。
秦朝接过来一看,本子上的名字是。
《刺婚》。
好家伙,刺婚,太暴力了。还不如裸婚呢,额,这个有点黄。唉,起个名字真难啊。
秦朝翻开本子,看了一下。
故事就如同陈昕所说的,十分的狗血。
而他的出场,果然也就不足一分钟。
套路如下,他拿着一竖鲜花,开着跑车去接自己的女朋友。结果,在下车的那一刻,男主角突然从旁边的商店里走出来,砰地一枪打中自己的脑袋,然后倒在地上牺牲,鲜血染红了玫瑰花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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